致車輛購置稅和機動車生產銷售納稅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納稅人: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我省將于2016年8月8日全面啟用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現用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將停止使用。為確保金稅三期工程順利上線,做好新老系統轉換過程中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申報工作,現將相關安排告知如下:
一、車輛購置稅業務停辦及恢復時間安排 (一) 2016年7月27日18:00起至8月7日2400,全市國稅機關暫停辦理車輛購置稅申報業務。 (二) 2016年8月8日800起,全市國稅機關恢復車輛購置稅申報業務。 二、機動車發票系統停開機時間安排 (一) 7月27日18:00時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網絡管理系統,(下稱機動車發票系 統)停機。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原升級版,下稱增值稅發票新系統)的經銷商可以正常開具發票,未使用增值稅發票新系統的經銷商暫停開具發票。 (二〉 8月4日12:00時起,機動車發票系統開機。使用增值稅發票新系統的經銷商應在機動車發票系統及時補錄和上傳系統停機期間己開具的發票信息。未使用增值稅發票新系統的經銷商可使用機動車發票系統開具發票。
三、涉稅(牌)業務提醒 (一) 2016年7月27日前已購車輛的納稅人,請于7月27日前及時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避免產生稅收滯納金。 (二) 2016年7月27日前,機動車經銷商可根據實際需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加發票領用數量,保證正常經營業務。 (三) 為方便納稅人辦稅和機動車登記注冊,有效緩解國稅辦稅和公安車管辦證壓力,湖北省公安廳通知明確: 1、.對7月18日至8月1引彐期間購置機動車的車主,可按規定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3次臨時牌照,單次核發的臨時牌使用時間為15天 2、.對7月20日至8月19日期間實行網上預選自選車牌號的,自預選成功之日起,保留15個工作日有效,8月20日起,恢復預選號保留5個工作日有效。 (四) 、預計8月8日至12日為辦稅高峰期,請您合理安排辦稅時間,避開辦稅高峰時段。感謝您長期以來對國稅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對于金稅三期系統上線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如有疑問,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優質的服務。
聯系人隨州市局秦忠斌 聯系電話 0722--3821049 13597826851 車購稅分局王云 0722--3811096 13872863391 廣水市局付建華 0722-6268180 1558669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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